第(3/3)页 朱允炆展开文书看去,不由暗暗吸了一口凉气。 明以武功定天下,朱元璋革元旧制,自京师达于郡县,皆立卫所。 卫所制度,便是选一部分人,归入军籍,分驻在各地卫所之中,保卫边疆,镇压地方。 军籍与民籍是平行关系,军籍归属于五军都督府管理,民籍归属于户部。 军与兵,也完全不同。 军存在着世袭性,是固定的,只要你是军,那你一家人,以后都需要充军,住在卫所之中。 若你不幸为国捐躯,那也没事,看看你有儿子没有,没有儿子,就找你哥哥,这都没有,就找你表哥,总要找个人接替你。 如果是悲惨世界,你这一系全家都没了,那也有办法,看看你原来籍贯哪里,去找你的族人,勾选一族,搬过来继续充军。 而兵,则是自愿性质的,是临时招募的,而并非朝廷经制之军,一没定额,二没固定的戍边地,三和子孙职业选择没关系。 在明代初期,军费在朝廷财政中的支出占比是很低的,每年两百万石养三百万兵足够了,甚至在很多时候,军费可以说是“自给自足”的。 这也与卫所制度有关,卫所的军,只能说是军与农的合体,打仗的时候就是军,不打仗的时候,那就是农,需要开荒,需要种地。 这边收着庄稼,手舞镰刀,那边烽火传讯,就可以马上换上盔甲,抄起钢刀杀敌。 如果军屯的收成不够军队开支,那就让商人雇人去边塞开垦,通过开垦出来的庄稼,来换取朝廷盐引,这样一来,商人与边军便实现了双赢。 看似美好的存在,在经过洪武的风雨之后,已开始显现出其问题,卫所废弛与崩溃的迹象,越来越明显。 而军农合一的方式,已严重妨碍了军队的训练。 试想,一个集体下地务农的军队,又能有多少时间训练?又能掌握多少的杀敌技? 卫所制不改,新军之策,难行!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