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六十六章 合作-《贼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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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罗挂电话,继续撕泡面:“黄忠来了。”
……
孙军来了,坐下来,随便吃了口泡面,放下筷子道:“苏诚,这次我们要合作。”
苏诚很惊讶态度:“孙队,你手上有什么,要让我们合作的?合作最好拿点本事出来。”
孙军道:“我们找到嫌疑人了。”
苏诚不明白:“既然找到嫌疑人,为什么找我?”
孙军回答:“我是找到嫌疑人,但是我不知道他干了什么,他要尸体干什么。我相信你猜到了嫌疑人的目的。这次功劳全部算你们的,好不好?我现在就想破案。”
“别,孙队你够朋友,功劳我们就不要了。”苏诚道:“你不了解左罗,他肯定不会居功。先说说孙队你那边的情况。”
孙军也没拒绝,道:“张三的儿子是跑乡村的货运,简单说就是送快递。毕竟现在农村都会网购。这家快递公司总部在林镇,在四个乡有工作点,电话通知,赶集时候带身份证去拿领件。张三儿子就是把货送到几个乡,同时还会送大件或者贵重的的物品。同时呢,张三儿子还和乡里一些小卖部有联系,经常帮忙运货,只要愿意跑,幸苦钱还是有的。“
孙军:“快递公司一共有四辆车,两辆是公司的,两辆是兼职的,比如张三儿子这样,只是兼职。快递公司的老板叫梁飞,县城里有两套房子,还有一个店面,本镇算是有钱人。梁飞在前天早上从银行取了20万的现金。”最后一句话是重点。
孙军:“我们查询了梁飞和张三儿子通讯记录,发现他们不仅只是老板和雇员,经常晚上一起喝酒,一起泡脚。他们是不是有其他的背景关系,我们还不清楚。”
苏诚佩服:“孙队果然厉害,抓住了20万这个重点。”
孙军摆手:“其实没什么,我就是让人给几位行长打电话,毕竟是20万的现金,行长不可能不知道。苏诚,你在怀疑什么?”
苏诚道:“我认为本案是谋杀案。”
“谋杀?”孙军疑问:“尸体在哪?”
苏诚道:“尸体本应该替换掉07号尸体,但是因为前天晚上喝农药妇女亲属闹场,警察出动,导致尸体没有被替换,所以我们少了一具尸体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苏诚道:“车祸的遇难者是不是都提取了DNA?”
“对,有一些尸体没有携带证件,可能是散落在车内,八具尸体不可能通过面容来辨认。”
苏诚道:“恰巧我杀了个人,这人尸体如果出现,警察一定会找到我,或者说肯定会怀疑我。那怎么办呢?偷梁换柱。嫌疑人是本地人,很熟悉本地发生的事,于是就想到了这个计策。”
留在第六医院的尸体,都是当场检测没有生命体征,没有抢救可能的遇难者。这说法很委婉,准确来说,八具尸体是在燃烧的车内发现的,受伤的人不少,但是都在车外。车外也有人遇难,但是都经过了抢救。
苏诚继续:“验身份唯一手段就是DNA,DNA已经取样,如果将嫌疑人杀死的尸体掉包其中一具尸体,是不会有人发现的,加之尸体本身不好看,基本也不会有瞻仰遗体的葬礼。嫌疑人将偷来的尸体埋掉,遇难者尸体会很快被火化,将来即使挖出尸体,DNA也难以鉴定其身份。受害者在定性上不是死亡,而是失踪,警方对于成年人失踪案件,态度是相对比较消极的。”
孙军道:“如果受害者尸体被火化,从法理上来说很难将嫌疑人定罪。”尸体没了,很多证据会变成间接证据。唯一办法就是审问嫌疑人,嫌疑人扛不住,招供了。但是嫌疑人有可能在法庭翻供,只有口供,并且口供事实不清晰,口供只能当作参考证据。当然,现在都是有审讯录像,法庭会考虑采纳。但如果嫌疑人坚决不招,并且处理好了凶器,警方即使能证明他主谋偷了尸体,也无法控告他谋杀。没尸体,就没谋杀。
有一起典型的真实案件,嫌疑人是一名锅炉工,他假借自己上面有人,能办农转非为理由,和一名姑娘发生关系,后来姑娘发现受骗,要举证他,被他杀害,放在锅炉中毁尸灭迹。警方接到报案后,第一时间锁定了罪犯为嫌疑人,审讯中,嫌疑人承认了自己杀害姑娘,也说明过程。但是因为当时审讯录像不普遍,只有纸质供词。上了法庭后,嫌疑人翻供。
他是嫌疑人,但是警方缺乏他直接杀死姑娘的证据,甚至缺乏姑娘已经死亡的证据,只有那份口供也被翻供了。法庭要求警方补充侦查。警方开始还原现场,按照口供将一头猪放进同样锅炉。在口供中,嫌疑人说自己烧了六个小时,隔多长时间拉出来看一下,看尸体被烧的怎么样。警方用猪做实验时候,发现猪的尸体在被焚烧期间每个阶段细节吻合度和口供基本一致。最终法庭认为,如果不是亲自烧过尸体,是绝对不可能在细节上做到如此吻合,于是判定口供有效,杀人等罪名成立。
但如果没有口供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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